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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妄想单列市财务厅(局)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分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、林业和草原局,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:
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务林业草原刷新生长资金治理,财务部、国家林草局制订了《林业草原刷新生长资金治理步伐》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其中,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划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。
附件:林业草原刷新生长资金治理步伐财务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《林业草原刷新生长资金治理步伐》的通知.pdf
财务部
国家林草局
2024年5月23日